律师:
你好!
有件事想讨教一下您,事情是这样:前几年我下岗后,一直承租着某一单位
的一间店面房开店,(
这个单位共计有十多间店面房,其中和我相同面积的有7间),前年夏天因为
加盟品牌店所以花3万
余元将店面装修一新,在当年年底,该单位发函通知我们要对店面进行社会
拍租,租期2年.拍得者
只需支付房租费就可承租(也许您不知道,店面自行转让有相当可观的一笔
转让费和损失费),正
因为此,所以外来参拍的人把租金抬得很高,而我的这间因为刚刚装潢,所
以在同面积的店面抬得
最高.相差近8千元,最后我没办法,咬咬牙将此房拍到手(要知道这是我养
家活口的根本,而且我
刚投入了近十万加盟,装潢和进货).现在两年快过去了,该单位又来通知,
说按照老合同续租.我
心里觉得憋屈,两年了,同样的房子让我比别人多交了一万六千元,现在还
让我继续交下去......
律师,你说我该怎么办,我可不可以拒绝交比他们多的钱,他们如果诉诸法
律我有没有打赢的可能,帮帮我,帮帮我吧!